车辆交易要当心,手续作假太坑人
2017年3月27日8时许,被害人李先生到红山刑侦大队报案称:隋某、王某、赵某三人用汽车抵押向其借款48500元,后发现抵押车不翼而飞,怀疑自己被骗。
经查,本案中用于抵押的汽车系松山区某租赁公司名下汽车,2017年1月17日被犯罪嫌疑人王某租走,隋某为担保人,但因二人一直未交租金,3月23日,租赁公司公司将车辆开回。核实案情后,民警在红山区某宾馆将隋某抓获,并依法传唤至刑侦大队。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隋某供述:其与王某、赵某是朋友,因三人均有债务无力偿还,便商议用租赁车辆抵押骗取钱财的念头。2017年1月23日,隋某、王某、赵某用伪造的车辆手续及身份证复印件与被害人李先生签订了抵押车借款协议,骗得被害人钱财。根据隋某的供述,民警分别在王某、赵某家中将两人抓获,两人对其伙同隋某用租赁车辆、伪造手续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隋某、王某、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6年6月25日,赤峰市某二手车公司员工乔先生来到经侦大队报案称:郎某某、陶某某、郭某某等人合伙利用虚假的房产证和个人信息在该公司签订贷款购车合同,骗取丰田轿车一辆,随后又以5.5万元人民币出售给他人。
接案后,红山经侦大队对此案进行全面的了解、侦查后,确定了三人的犯罪嫌疑,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郎某某、陶某某,郭某某畏罪潜逃。2016年9月13日,红山分局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积极寻找、搜集相关线索。2017年3月份,经过多方搜集线索、精心研判,在松山区一小区内将其抓获。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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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孙伟光 编辑/李岩 审核/杜江